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你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
一、项目编号:SDDZ2023-14#
二、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说明:
为持续加强我行营业网点安全巡查、秩序维护等保安工作,加强支行办公楼夜间及休息日等非营业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总行和省行对营业网点安保运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拟申请保安人员9人,其中,支行本部3人、营业部2人、胜北支行2人、胜采支行2人,分别负责营业期间支行办公楼、支行营业部及辖内机构营业场所的安全巡查、秩序维护、办公楼夜间及休息日等非营业时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等保安工作。拟对垦利支行营业场所保安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集中采购。
四、项目涉及网点及费用
(一)涉及网点
1、中国银行东营垦利支行营业部
2、中国银行东营垦利支行办公楼
3、中国银行东营胜采支行
4、中国银行东营胜北支行
(二)项目费用
1、该项目每年费用不超过33.48万元(含税),拟签合同一年。
2、合同期间,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
五、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保安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18-50周岁的男性,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毕业;
2、品行良好,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3、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4、由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或经公安机关批准能提供安保服务的公司派出。
(二)保安员的工作职责
(1)维护营业场所治安经营秩序,及时发现和制止营业场所内发生的不法活动;
(2)掌握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协助营业场所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3)负责营业期间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防范盗窃、抢劫、火灾等案件与事故发生;
(4)负责尾箱交接、自助设备清机时的清场和警戒工作,保障营业场所运营安全;
(4)协助营业场所做好其它相关安全工作。
(三)、保安员日常服务的具体内容
(1)营业前
a.检查着装、防护器械佩带情况;
b.配合网点安全员检查门窗及营业厅、设备安全情况;
c.对自助区进行安全巡查并“手检”自助设备;
d.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厅;
e.配合网点接尾箱,钞车抵达前,清理钞车停靠位,劝离无关人员,做好接钞现场警戒。
(2)营业中
a.对营业厅进行巡视,不定时对自助区域进行安全巡查,观察有无异常情况;
b.维护营业厅现金区秩序,配合网点员工在厅堂、门口疏导客户;
c.营业期间员工开启联动门进入高柜区时,保安员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制止无关人员尾随进入;
d.观察营业厅、大门口及自助银行有无异常人员和物品,如有立即报告网点负责人,进行嫌疑甄别和排除检查,协助网点人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e.自助设备清机时,提前安全警戒;
f.配合网点送尾箱,钞车抵达前,清理钞车停靠位,劝离无关人员,协助做好接钞现场警戒。
(3)营业后
a.对营业厅进行清场检查,配合安全员检查门窗及水电设备,关闭非24小时用电设备;
b.对自助区进行安全巡查并“手检”自助设备,关闭自助区与营业厅的隔离门并落锁;
c.详细记录《营业场保安员工作日志登记簿》,由网点负责人签字确认;
d.提示网点人员下班后闭门、落锁。
(四)乙方保安员的工作流程
(1)到岗后对营业厅、自助区域进行安全巡查,控制营业前非网点员工进入营业场所;
(2)运钞车(送尾箱)抵达前,清理运钞车停靠位置及进出道路的可疑物品,劝离无关人员,做好接收尾箱现场警戒;
(3)营业期间,站立巡视和走动巡查相结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营业场所经营秩序;
(4)自助设备清机时,协助清机人员划定警戒线,限制无关人员靠近;
(5)营业结束后,控制营业场所客户出入口,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6)运钞车(接尾箱)抵达前,清理运钞车停靠位置及进出道路的可疑物品,劝离无关人员,做好交送尾箱现场警戒;
(7)详细记录《营业场所保安员工作日志登记簿》。
(五)保安员的行为规范
保安员在岗期间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按规定到岗、着装,佩戴防护装备并携带橡胶棒等防卫器材,佩戴上岗证(章),保持良好形象;
(2)服从管理,坚守岗位。遵守网点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岗、会客或接受客户赠品;
(3)认真履职,文明执勤。严禁看报、聊天、玩手机和做其他有碍执勤的事务,执勤时使用文明用语;
(4)站立巡视和走动巡查相结合,关注物品遗留、尾随客户、遮挡面部等异常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置,及时报告;
(5)参加网点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遇有突发事件予以应对;
(6)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网点情况。
(六)供应商配合我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流程和权限
按照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模板》相关要求,配合派驻服务机构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
(七)对保安员的监管要求
(1)对保安员的日常监管
a.供应商应建立配备保安员的资料档案,并抄报我行备案。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有权机关颁发的上岗证复印件、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内容由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员调换后应及时更新。
b. 甲方应建立对保安员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及与保安服务公司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保安公司通报保安员履职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的工作联席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及时沟通协调,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保安员履职监管工作。
c. 甲方协助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负责保安员的集中业务培训。保安员上岗前应接受甲方安全服务相关内容的培训,上岗后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
d. 甲方根据安全管理需求,规范保安员的安全服务、业务培训、
考核评价工作。制定营业场所保安员管理细则和《营业场所保安员工作日志登记簿》,由保安员每日做好抵离岗时间、配备器械情况、安全检查情况、教育学习情况、执勤情况等记录。
e. 甲方负责保安员在岗执勤期间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及时向保安员通报安全形势及治安案例,每周由营业场所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员对保安员工作进行讲评,每月填写《保安员月度考评表》备案。
《保安员月度考评表》由甲方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安员姓名、遵纪守法情况、在岗履职情况、日常行为表现、总体考评意见。
f.甲方应每月对保安员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抽查,每季度将抽查情况和保安员月度考评情况汇总后,填写《保安员季度考评表》通报保安服务公司,作为保安员绩效考核、奖惩、调整和保安服务合同费用支付的依据。
g.甲方对考核评价连续四个季度为优秀的保安员,应建议保安服务公司对其进行奖励;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评价为基本称职的保安员,应要求保安服务公司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对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保安员,应要求保安服务公司予以调整。
(2)奖励与惩罚
保安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参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举报违法违纪行为和堵截案件奖励办法》相关内容实施奖励,同时建议保安服务公司实施奖励。
(a)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
(b)及时排除隐患,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c)为维护营业场所安全,机智勇敢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
(d)成功堵截案件的;
(e)拾金不昧的;
(f)其他应予以奖励的表现。
乙方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
(a)未按规定抵离岗位、着装、携带防卫器械的;
(b)不履行岗位职责,做有碍执勤事务的;
(c)无故不参加教育培训或预案演练的;
(d)无故脱岗或执勤期间服务态度恶劣的;
(e)上岗前酗酒影响执勤的;
(f)隐瞒和虚报执勤情况的;
(g)不服从监督管理的;
(h)其他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的行为。
乙方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要求保安服务公司及时予以调换。
(a)违法乱纪受公安机关处罚的;
(b)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的;
(c)因未尽职责造成损失的;
(d)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e)泄露营业场所秘密的;
(f)面对不法行为畏缩不前或临阵离场的;
(g)其他应予以调换的行为。
(八)、甲方对乙方保安员的保密要求
乙方保安员应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纪律,不得将甲方服务内容的相关资料以任何方式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散布、公布和向第三方披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密义务具有永久性,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九)、甲方规定乙方每日保安服务时间
服从甲方营业场所正常经营和业务安全所要求服务的时间。
(十)、 其它内容
甲方根据上级行或本行安保工作需要,随时补充相关内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遵照执行。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是经市级以上公安部门批准成立的正规安保公司,并提供公安部门批准的保安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文件),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供应商应是设立在东营的独立法人公司或分公司。如供应商为外地的,必须在东营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
3、供应商经营范围,应是具有从事当地企事业、行政单位保安服务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承认并履行本项目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具有较强的风险承担能力。属外地驻东营办事处或分公司的,应有总公司法人授权书和法人愿意承担分公司违约责任的承诺书。
5、近3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6、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银行无不良记录。
7、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参加采购供应商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七、发出采购邀请文件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1领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7.3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3年2月9日 09:30(北京时间)
2. 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3.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 中国银行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中国银行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邮 编: 257500
电 话: 0546-2520217
传 真: \
电子信箱: \
联 系 人: 李主任
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电子邮箱:sddezhong@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8121601014210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