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安防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安防提升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广饶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号楼303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3715241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安防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DZ2023-02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广饶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安防提升改造项目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3、供应商没有被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开标日前2日内),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9.9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19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21日17时00分。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号楼303。
3.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1日。
五、递交响应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8日08时30分至2023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号楼303会议室。
六、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号楼303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371524100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