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Wlan线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Wlan线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Wlan线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编号:SDDZ2023-33#
二、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Wlan线路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述:
WLAN是保障网点开展手机银行等线上产品营销的基础,因合同即将到期,现需要对此项目进行重新采购。
本项目涵盖市行本部及辖属24个网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通过综合评定,与供应商签订线路租用合同,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月付款。
该项目为网络运营商按照我行最新网络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为我行25家机构提供WLAN专线,并保证其安全稳定运行。从而为我行依赖互联网营销的业务譬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激活等提供规范、稳定、安全的无线网络环境,提升客户体验,提升我行总体服务水平。
(一)技术需求如下:
1、本次WLAN建设需统一接入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认证,投标人需完全承担认证过程中所需的线路铺设、协调、费用等一切事宜。
2、考虑到WLAN信号及覆盖情况,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全辖使用AP数量应不少于160个,且每个网点的AP数量需合理规划。
3、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两个SSID作为互联网WiFi使用,一个提供给招标人内部使用,SSID名称为:BOC_INT;一个提供给外部客户使用,SSID名称为:BOC_FreeWLAN。并可以根据招标人要求使用广播或隐藏模式。
4、投标人应控制所建设的互联网WiFi信号覆盖范围,达到招标人建设要求。为保证覆盖效果可具体要求,如网点需覆盖区域任意位置信号值不得低于-70dBm。
5、投标人AP的安装位置需考虑招标人网点的美观及安全要求,不能影响招标人营业网点的整体环境风格。
6、投标人除对网点的无线覆盖外,各支行须提供有线以太网接入端口。
7、用户输入短信认证码后响应时间应不超过3秒,认证方式为手机号认证,同时预留银行卡号、身份证号、微信号等其他认证方式的通道,提供标准接口文档,支持所有承办运营商支持网段的手机号验证码的发送。
8、各网点通过专线模式汇总到市行,市行本部具有统一、唯一的互联网出口。同时,市行本部要具备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等管理工具。
9、网点到市行的带宽不得低于100Mbps,最大并发用户接入数不少于60,市行本部各楼层独占使用的互联网带宽标准为100Mbps,最大并发用户接入数不少于200。市行本部出口带宽不得低于1000Mbps,投标人提供的外网WIFI应能满足招标人网点客户正常上网、访问中行网银体验。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考察现场后自行优化,项目为包工包料、费用一次包死,施工及服务期内不因任何原因增加或者变更合同及费用。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运维人员名单及运维服务制度,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完善修改,后期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本项目运维活动。
(3)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软硬件的包装、运输、安装与调试,直至系统达到良好使用效果。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的要求确定。
(4)项目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有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项目建设方案、软硬件安装调试方案、软硬件测试方案、软硬件配置手册、软硬件操作手册、运维方案、使用操作说明等项目技术文档。
(5)采购人拥有与本项目相关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提供的软件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起诉。
(6)以上服务范围之外,供应商可以提供的其他服务。
2、服务期后要求
服务期后,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设备(软件)提供终身技术服务(包含软件升级),器材维修、更换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一)邀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二)邀请人具有相关资质文件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须是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含其派出机构或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三)邀请人自2020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
(四)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五)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六)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邀请人,除非组成联合体,否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邀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邀请人;
(2)与本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邀请人的合法权益。
(九)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十)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一)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十二)参加采购供应商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人的责任。
五、发出采购邀请文件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每日9:0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6.1领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幢303会议室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6.3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1.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3年5月23日09 :30(北京时间)
2.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 中国银行 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中国银行 ( 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
邮 编: 257500
电 话: 0546-8928891
传 真: \
电子信箱: dyjhcwb_sd@bank-of-china.com
联 系 人: 邵女士
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13854688377
电子邮箱:sddezhong@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银行帐号:8121601014210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