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用超低温保存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用超低温保存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17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幢303室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用超低温保存箱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DDZ2023-49#
采购项目情况:
货物 名称 |
数量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东营市人民医院医用超低温保存箱采购项目 | 1 | 1、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近3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9000 |
三、报名、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3年8月1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7 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幢303室。
3.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供应商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四)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本单位所投产品必须符合采购要求的所有条件,若提供产品不符合要求,本单位自行退出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
地点:东营市人民医院八角楼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46-7767679/1867863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