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医院婴幼儿氧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dydezhong 发布时间:2024-03-19 09:17:50 点击数:

东营市人民医院婴幼儿氧舱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人民医院

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17号

联系方式:0546-890181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幢303室

联系方式:0546-776767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医院婴幼儿氧舱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SDDZ2024-13#

采购项目情况:

1、货物名称:婴幼儿氧舱

2、数量: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设备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医疗设备生产备案凭证》。

⑤近3年内未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4、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

 

 三、报名、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4年3月198时30分至2024年3月2517 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市东四路奥林匹克花园21幢303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通过邮箱报名企业请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sddezhong@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审核,因报名企业原因导致审核延迟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邮箱报名企业需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

(一)供应商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产品所属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四)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承诺本单位所投产品必须符合采购要求的所有条件,若提供产品不符合要求,本单位自行退出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者获取采购文件,未获取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3月291400分

地点:东营市人民医院八角楼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546-7767679/1861598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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