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信用卡纠纷案律师代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信用卡纠纷案律师代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信用卡纠纷案律师代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DZ2022-32#
三、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价(万元) | 实施地点 |
1 | 个人数字金融部信用卡纠纷案律师代理项目 | 7 | 甲方指定地点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律师事务所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4.2、律师事务所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突出;
4.3、律师事务所最近3年无违法违纪行为,业界声誉良好;
4.4、持续经营时间3年以上;
4.5、律师事务所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在10人以上;
4.6、律师事务所如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后评价结果应均为“良好”及以上;如未为我行提供过法律服务,应为金融同业提供过相关法律服务,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7、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未被列入我行限制使用名单,且符合我行有关利益冲突的管理要求;
4.8、律师事务所能配备充足的律师资源以满足我行需求,对接我行业务的合伙人应能够有效协调本所其他合伙人或律师,落实有关利益冲突管理要求,约束内部律师的不当行为,对我行投诉能够积极响应并予以解决;
4.9、拟为我行服务的律师团队应在金融法律事务或其他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业务专长和足够的能力水平,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政府机构等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调能力;
4.10、律师事务所及拟为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不存在重大负面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
五、本项目特色性要求:
(一)项目整体概况
为优化资产质量,加强诉讼清收,中国银行东营分行个人数字金融部拟对一批银行卡不良客户提起诉讼,拟聘请代理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批信用卡纠纷案件。
(二)项目详细要求
1、我行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我行部分信用卡案件进行诉讼,如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参加法庭庭审或调解并推动法院相关工作进程、取回法院裁定等。
2、律师事务所应当熟悉项目所在地的司法环境,熟悉信用卡案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案件的诉讼、谈判等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
3、熟悉代理项目案情,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合法权益,代理机构应及时认真研究、分析案情,全面系统的收集整理证据,最大限度维护我行合法权益。在采取任何实质性措施前,必须经我行批准后进行。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参加采购供应商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六、发出采购邀请文件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3日每日9:0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领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方式: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0人及以上律师资格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2年 7月 18日 10:30(北京时间)
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东营市南一路270号三楼第三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得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四路软件园4号楼401室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方式:0546-7767679